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

【轉載】 少女激光脫毛變燒下體 美容院拒退款

激光美容療程是10大醫療美容療程之首,消委會調查發現逾6成人曾光顧。但美容院推銷的激光脫毛療程質素參差,有2名港女各花4萬元去美容院做療程,結果都被燒傷,其中一名90後少女,更在進行比堅尼位脫毛後,出現一級燒傷,花錢扮靚反毀容。
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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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黨經濟及消費者權益政策小組副發言人袁海文表示,現時激光脫毛並未納入規管,存在灰色地帶,可由美容師等人負責。他早前接到一名20多歲的少女早前求助,指在美容院以約4萬元,以預繳形式購買12次比堅尼位的激光脫毛療程,未料做到做第7次後,脫毛位置後一周仍感疼痛,求醫確診屬1級燒傷。她停止療程,並與要求美容院退款不果,遂向袁海文求助,個案仍在跟進中。
其實激光脫毛醫生主理也可以出事。有女事主購買4萬元於美容院美容療程,並附送免費頸部激光療程,由醫生處理。投訴人於接受激光療程期間感到疼痛,要求終止療程,惟醫生堅持直至整個療程完成為止,投訴人及後發現兩邊頸部均嚴重燒傷,並經另一名醫生確定燒傷因激光療程所致,且更留下疤痕。女事主向消委會求助,並諮詢法律意見,正透過法律渠道向有關美容院追討。
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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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有個案的事主於美容院進行第二次超聲波療程後,皮膚出現兩處燒傷疤痕。事主諮詢醫生意見後,向美容院要求退回餘下25600元療程費用,惟遭到美容院拒絕,僅指可以換作其他療程服務或產品。事主現正諮詢法律意見,擬採取進一步行動。
消委會今年頭10個月接獲202宗涉及醫療美容投訴,較去年住年143宗增加:當中大部分涉及服務質素,佔82宗,其次為銷售手法,有64宗。
港府2013年就15項醫療美容行為,界定須由醫生或牙醫進行。消委會今日發表醫療美容研究報告,就本港醫療美容行為電話訪問逾千名港人,並於街頭與600名巿民進行較詳細訪談。研究顯示,最多人進行的屬體外能量源程序,有逾6成人進行激光療程、其次是需由醫生主理的水磨嫩膚(JETPEEL),亦有近2成2人接受射頻療程。
不過,涉及體外能量源的程序如激光等療程,未被區分需要由醫生主理。
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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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更發現,8成受訪者誤以為醫療美容僅屬一般美容程序,更有半數用家「做咗都唔知」。結果更顯示,9成受訪者聲稱接受須由醫生進行的醫療美容程序均由美容師進行,而非醫生。
港人醫療美容排行榜
排位程序比例
1激光療程61.8%
2水磨嫩膚23.8%
3射頻21.9%
4強烈脈衝光18.9%
5化學剝脫17.3%
6微針療程7.5%
7美白針注射6.7%
8洗腸4.3%
9水鑽嫩膚加真空療程4.1%
10肉毒桿菌毒素注射3.2%
註:消委會街頭訪問600名巿民的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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